泸州市召开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新闻通气会
2月23日,泸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新闻通气会,通报2022年泸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情况,并对《泸州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禁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
2022年,长江“十年禁渔”进入“三年强基础、顶得住”的关键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市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相继制定了《泸州市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约谈办法(试行)》《泸州市长江禁捕执法联席会议制度》《2022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联合执法计划》《泸州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泸州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禁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等系列制度文件,建立跨部门的联合打击整治机制,成立了以市公安局和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指挥部,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2022年渔政监管及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分别被农业农村部、公安部等表彰为全国渔业执法先进集体,多人获部级表彰。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按照“三年强基础、顶得住,十年练内功、稳得住”的总要求,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建强渔政执法队伍,持续加强禁捕水域执法监管,努力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环境,为保护长江生态作出泸州贡献。
会上还解读了《泸州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禁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办法》分为六部分,包括有奖举报的对象和途径、获得奖励的条件、奖励的标准、奖励资金的管理、工作要求,以及附件举报电话名录等内容。从制度上加大涉渔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整治力度的有效手段。
四川日报、四川在线、泸州日报、泸州广播电视台等省市主流媒体参加了通气会。